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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移民说"辨析
今天,在丰裕富饶的故城大地上,立谱修谱之风竞相盛行。这是好事,也 是坏事。因为,大多数人对于祖宗哪一年从哪里来,都说不清楚,真正做成了 谱牒,岂不是贻误后代子孙!令人担忧的是,在所见的十几个《族谱》中和采 访的人员中,多数都说自己的族亲自永乐元年(1403年)或永乐二年,从山西 洪洞大槐树迁来。甚至不假思索就信口拈来。这已成为故城移民文化中的一个 误区,业已成为一个立谱修谱的普遍现象。必须加以研究说明。
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现象?从史料记载和走访调研来看,大体有以下几个原 因。
(一)谱牒史料的断章
因故城在历史上就是水患横行的地域,汉黄河北决将故城域战国文物与史 料断章,北宋黄河北流对故城文明又是一次断章。史书对曹操开白沟一清河、隋 炀帝开永济渠过故城屡有决口淹没故城的事件,没有一次记载。从有了县志和今人的亲身体验才知道,运河的决口对故城来说是摧枯拉朽,这仅是从河患一个因素而言的。人患我们也不能详知到更远。自故城域入金后一直在女真的统 治之下,女真人是游牧民族,对汉文化一无所知,在其统治的近一百年的时间 里,他们羡慕汉人的金银绸帛,大量的金人贵族模仿宋朝贵族的衣食住行,却 没有人去主动汉化。
史料记载,海陵王完颜亮和金世宗完颜雍注意到了汉化的 重要性,却为时已晚。而金章宗完颜璟在宫廷享乐,却是全部的汉化,他书写 的瘦金体书法,迷惑了很多书法鉴赏家,以此导致了金人的加速灭亡。这个时 期,汉文化的自然普及和发展处于停滞状态。这还不够,到了元人攻打金人的 时候,金人大量南逃,华北地区达百万之多。其中,富裕的汉人地主也在南逃 之列。这些汉人地主,是地方文化的代表者。只有他们,才有可能请得起私塾 教育自己的子孙,才有可能拥有部分书籍。他们的逃亡,是对故城区域汉文化 的一次断裂性毁灭。
到了元朝统治时期,汉文化更是一个灭绝期。史料称,元代的皇帝自忽必 烈到元顺帝,没有一个通汉文。蒙古人和色II人官吏也多不能执笔画押,照例 以象牙或木头刻名盖印。元朝的民族矛盾也是历朝中最为尖锐的,至1368年元 灭亡前夕,伯颜等大臣还提出要杀绝汉人张,王、刘、李、赵五姓。这个时期, 汉文化的发展状态可想而知。
金、元统治中原的近二百年的时间里,汉文化是一个断章时期。故城区域 更是在所难免。
再就是近代史上的“文革”时期。“破四旧,立四新”活动中,绝大多数 族谱被焚烧。尽管那些族谱的记载不见得准确,但毕竟是一个族谱延续的基本 依据。这也是造成族谱文化断章的一个原因。
(二)永乐修志
朱棣稳坐天下后,真正迎来了经济、文化繁荣的新阶段。永乐皇帝为表现 他的文治武功,成功编纂《永乐大典》,开中华人文荟萃之先河。并与永乐十 年(1412年)对地方颁降《修志凡例》16则。是迄今发现最早由朝廷颁布的修. 志细则。在后来明朝的帝王中,修志鼎盛阶段为嘉靖至万历年间,共有965种。 各类志书中,乡镇志、卫所志、关志数量多,散失率也最高。明朝修志,还有 "乡绅呈请制度",即允许地方士绅负责编修地方志,这充分说明,明朝地方 志编纂在当时的盛况。
作为故城区域,由于运河的开通和漕运的发达,文化的发展也走在前例。 翻阅《中国移民史》不难看出,只有故城县拥有最早的明朝地方志《嘉靖县志》, 也就是说,从明朝颁布 撰地方志以来,到《嘉靖县志》出 ,也已跨越近120 年的历史。撰写当中,断断续续,无论哪项内容,都是从永乐元年( 1403年) 开始写起。地方乡绅编撰的史志或族谱,也就自然而然成为县志的附庸。甚至, 对自己的始祖起源,经过五六代人的跨越,真的无从说清了。
(三) 永乐入籍
《明史•食货一》载:成祖时,复选应天、浙江富民三千,充北京(南)苑、 大(兴)二县厢长,附籍京师,仍以本籍徭役。供给日久,贫乏逃窜,辄选其 本籍殷实户佥补。 意思是说,明成祖元年( 1403年)时,又选应天府、浙江富民三千,迁徙 充实北京的南苑「大兴二县,在靠近城区的地方寄居下来, 为厢户。算是北 京的人口,但仍然以原来的户籍之名纳税服徭役。日子久了,人们因为无法应 付而逃离,只好在本户殷实人家中递补。 这句话传递给我们一个信息,这些从南方迁徙而来的富户们,因日久没有 户口而不安心生产而逃亡。这才有了永乐九年(1411年)的入籍。这次入籍,给故城区域的南来富户造成了一些无法说清的问题。迁来九个年头了,户口还是 南方的户口。家谱里怎么写?
《陈氏族谱》中,永乐九年(1411年)从淮安迁来河间府故城县劝农屯之说, 从专门的户籍上来说,是对的。按照实际迁徙来的时间,该是永乐九年也不为 错。
《张氏族谱》中,说永乐二年( 1404年)从淮安迁来故城西高才村。也是 有道理的。嘉靖《广东通志》中关于永乐二年八月“诏徙广东富户实京师”以 资证明。或许,南方等省地处偏远,移民过程结束较晚罢了。
(四) 卫所军屯的变迁和湮灭
卫为屯卫,即屯田设防,这是明代卫所制的基本特征。明朝移民,以军屯 为先,民屯在后,军户免徭役免税赋等优惠,但以子弟的死伤为代价。至今故 城县南部所有带“官屯”的村,应是明军屯所遗的村名。
清代初,清革明制。清代对明代卫所多数予以裁减,仅在有漕运的地方予以保留。清末的德州卫三 所三十余屯仍驻明代原地,后全部裁撤。就故城区域而言,明初设卫护州,故 有德州卫之名。德州正卫立自洪武九年( 1376年),左卫立于永乐五年(1407 年)。永乐以后,军屯和民屯混淆不清了。使得人们在撰写族谱时,有的按军 屯来写,也有的按民屯来写,有的还按左卫来写。正如嘉靖《武城县志.。疆域志》 称:“乡为土民,屯为迁民,洪武初制则然,今无复辨矣。”
举例:永乐年间为加强对运河沿线的镇守,于德州设左卫屯10个。而嘉靖 《武城县志》中,只记载八个,其中七个还无从查考。县志都只能这样,何况 撰写族谱呢。
(五)撰写族谱的历史局限性 一
从故城几个撰写比较好的族谱看,明初撰写族谱得具备几个条件: 一是家境殷实,有钱修;二是子孙繁衍,有心修;三是文化底蕴绵长,有 人修。三者缺一不可。以上这些,都需几代人的时间。所以,撰写族谱时出现 各种谬误是在所难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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